北京中加学校是经北京市教委批准,于1997年3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成立大会,是北京市第一所实施中外合作普通高中教育的新型学校。合作办学的双方是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与加拿大纽宾士域省教育部和加拿大加皇国际教育集团。
北京中加学校吸收东西方文化精髓,融中西教育制度之精华,并构建以中国课程为主融加拿大课程为一体的课程体系,促进中国和加拿大在高中教育的深层合作。1998年,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北京中加学校为自主安排普通高中新课程及独立组织高中毕业会考的学校。2009年,我校成为国内第一所把国际AP课程引进高中教学的学校。北京中加学校由美国大学理事会AP考试中心认证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指定为AP课程考试中心。
2008年4月,北京中加学校成为北京市第一批通过国家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复核(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八所学校之一。
高中部招生与录取
欢迎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北京中加学校,同时学校特设奖学金,欢迎中考成绩优秀、具有某方面特长或综合能力突出之品学兼优的学生申请。
1、北京市户籍考生可选择通过市招办填报志愿及中考总分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2、外省市考生参照当地中考成绩,经考核后择优录取。
3、外籍学生及海外华侨子女填写《中加学校入学申请表》,经考核择优录取。(有关详情与费用请与招生办联络)
4、中加学校为全住读式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如录取后体检不合格、传染病带菌或有不良嗜好和行为记录者不予录取。
高中部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学校特设新生奖学金:
1、新生中考成绩550分以上(以北京市中考成绩为标准,市外成绩相应分数)给予奖学金6万元。
2、新生中考成绩535分以上(以北京市中考成绩为标准,市外成绩相应分数)给予奖学金3万元。
3、新生中考成绩520分以上(以北京市中考成绩为标准,市外成绩相应分数)给予奖学金1万元。
学位订金
1、学位订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
2、录取后订金冲抵学杂费,未录取都者,8月31日前,凭订金收据全额退还,报名费不予退还。
3、正式录取者,学杂费余款需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内交付,逾期未交付者,作自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招生咨询热线:400-608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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