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

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的紧急通知

2015-12-19 11:15:58阅读:48

   各校区、部门:

  12月18日7时,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自12月19日7时至22日24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按照市、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我校立即启动《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本校的预案,严格执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学生停课不停学,教职工正常上班。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停课不停学的要求
  1.停课期间,必须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短信、微信多种途径,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在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且家中有人照顾的前提下,在家中学习,班主任必须留有家长家长回复的信息。
  2.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指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3.落实“停课不停学、在家有关爱”的要求,班主任要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4.班主任应及时与住宿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明确家长的需求。在家长无法在家照顾的情况下,各年级部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5.加强学生教育引导,正确对待雾霾天气,做好防护,去除恐霾心理。
  二、对干部、教师的要求
  1.各校区校长对此项工作负全责,干部、教师、生活指导教师、职工正常上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掌握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任何一级的干部未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作出教职工不来校上班的决定。
  2.对家中无看管条件,确需到校的学生不得拒收,要在和家长确认无误的基础上,留存家长回执或所有与家长沟通的过程性记录。校区、宿管中心、食堂等部门要妥善安排到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每日严格记录到校学习学生的出勤情况,停止在校学生参与一切户外活动。红色预警期间学校不得教授新课。
  3.各级各环节收发通知和落实情况要留痕留名,并及时处理预案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并追究责任。
  4.各学科教师应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学生保持沟通,完成对在家学习学生的问题答疑、学习方法指导等工作。
  5.各校区在18日15:30前对拟在家和在校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填写《中小学及幼儿园(含民办)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学生在家、在校情况统计表》报校办宗明辉老师。
  6.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7.何时解除预警,学校必须在接到区教委通知后,方可解除,不得自行解除,不得自行开课。
  8.红色预警期间会随时下达要求,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预警取消后,各校区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学生的复学工作,以及因停课带来的相关问题的善后处理事宜。
  请各校区、各年级按此通知要求,作出相应的安排并通告全体家长。
  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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